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就要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在治理环境的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环境检测,随着环保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重视环境检测,国家环保单位也提升了企业环境评估报告的标准,这就使得环境检测慢慢的被重视起来。环境检测是利用相关技术对环境进行检测后,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合理进行环境治理。
对环境进行检测有两个关键点需要进行注意,一是对样品进行收集,在对样品进行收集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周围的环境情况来进行收集,在进行收集的过程中要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样品的收集变得更加合理。二就是要把环境检测当成环境管理的一种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环境质量进行掌控,才能针对环境管理现状来制定合理的环境管理措施,让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上:(1)环境质量评估环境检测功能体系的建设能够确保现有环境特点和数据信息能够有效体现,确保在后续工作开展环境中具备良性延伸依据的同时,能够依据完善的环境手段为后续城市经济建设功能提供良好和完善的规范制定标准,同时为后续生态自然与经济体系的协调提供良好的审核平台,环境检测职能能够确定相应区域环境内部条件,从而依据动态信息的有效获取确定实际质量问题和关键节点,以此作为参照数据为后续治理职能提供完善的管理参照同时,更能够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准确有效,这样可以更快更高效的发现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解决环境破坏问题。(2)环境监测环境检测体系的有效构建,博乐体育能够针对地域环境进行整体协调,同时更能够依据相应数据的实时条件确定地区条件,以便为环境变化提供完善的参照同时,能够为企业功能体系的发展提供审核前提,从而确保经济体系与生态体系能够处于平衡。
环境检测对于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主要包含了制定环境管理标准,控制污染源排放,排污统计以及征收排污费和辅助环境管理等方面。(1)促进行业水平提升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一个时生了实质性的变革,将传统以人工为主的生产运作模式转变为以科技、先进设备运作为主的生产模式,将21世纪发展成为科技时代,高新技术时代。在这一时代中,环境检测设备作为高新技术产品,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不断向着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不断促进环境治理设备趋于科学化,大大提高了环境治理工作的科学化与高效化。环境检测依托于各种检测技术与相关实验器材,为了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检测行为规范性,提高检测数据精度,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不断对环境检测与治理设备进行改良创新,在继承传统设备优势基础上积极研发新的功能,克服传统设备局限。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再加上相关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使得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2)促进环境治理管理工作更积极环境检测工作的贯彻能够确保实际管理工作具备有效的数据基础,利用相应信息条件确定实际环境污染状况,以便后续工作开展过程中具备完善的统筹条件,从而真正将可持续化的概念与现有城市经济建设环境相融合,并确保实际功能构建目标的积极性满足发展要求,为后续环境污染的有效处理和工业环境的功能分析提供扎实基础,真正将生态平衡与城市经济建设的理念相协调,并为后续自然灾害现象埋下扎实且完善的维护基础,促进整体环境检测职能的社会积极性。其次,在落实环境检测工作中,应当秉承以现代企业经济管理需求为核心展开工作,确定实际工业污染物排放满足有效分析的条件同时,基于有效和完善的分析条件确定生态环境的影响。这样才能够真正基于环境检测工作基于环境管理多元化的协调优势,并在后续工作环境中提供稳定的数据管理条件,促进多元化的服务环境能够被贯彻。(3)促进环境治理监测工作更完善在环境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人们的环保意识也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人们的广泛重视,获得了较快的发展。通过环境检测技术手段与方法的应用,可以获知充分的环境检测数据指标,科学全面的评估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以及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企业的污染种类进行确定,判断国家规定标准下企业实际的“三废”排放情况,实时监测,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做好监测,随时发现问题反映出来,使得环境治理更为高效。(4)促进环境治理技术的提高环境检测使用各种先进性技术获取数据并分析,结合数据更要展开科学合理化分析探讨,将各方面知识内容系统结合起来,针对环境中污染因子成分进行准确检测,随后展开定量定性分析工作。在此期间需注意一点便是在进行样本选择时应尽可能保证科学合理性,做好样本保存处理操作,并且定量定性检测分析时也要做好数据处理。现阶段,先进检测技术已逐渐被广泛应用到环境检测工作中去,进而不但能有效提高环境检测结果准确性,还能进一步加快环境治理工作效率,为环境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提供了充足技术保障。(5)促进环境治理科学性的提高由上文可知,当前环境检测技术手段是越来越多样,逐渐实现了全天候、自动化检测目标。以下展开详细阐述,以往环境检测大多都是针对某一区域开展的,所采用的检测技术相对落后,且检测科学性无法保证,再加上外界因素的影响,都容易使环境检测效率和质量大幅度下降。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检测技术手段也得到了创新性突破,开始逐渐向自动化检测方向过渡转变,并且检测得到的数据信息还实现了全网络化,在此基础上借助多媒体信息技术可充分保证检测报告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准确找出环境检测动态信息,对检测人员自身行为起到严格约束规范,从而可为环境治理科学性创造良好条件,将环境检测的作用在环境治理中体现出来。
室内环境检测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以间断或连续的形式定量地测定环境因子及其他有害于人体健康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观察并分析其环境影响过程与程度的科学活动。 室内环境检测治理研究表明:中国是人口大国,通过对各地方性人口健康调查发现室内环境检测指数较好的环境人口普遍寿龄高于居住在环境较差的地方的寿龄,这是室内环境检测中得出的科学结果。
全装修住宅工程室内空气氡的检测除可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中的4种测量方法,即径迹蚀刻法、活性炭盒法、双滤膜法和气球法之外,还可采用现场仪器测定法;甲醛的检测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测定,也可采用现场仪器检测方法;氨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或国家标准《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进行测定,当发生争议时应以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居住工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规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范规定。
根据国内外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的研究表明。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室外大气和地质环境的污染、室内建筑装修材料及家具释放物的污染、烹调及燃烧产物的污染和人体的新陈代谢及各种生活废弃物的挥发成分的污染。通过专家和学者的研究分析,目前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尤以氡、游离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在材料中)等几种污染物对人体危害最大且时常检出。如甲醛、氨有强烈刺激性,对人的肺功能、肝功能及免疫功能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会引起肺损伤;氡、苯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的多种成分都具有一定的致癌性等。据相关报道,氡、苯化合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甲醛被确定为可疑致癌和致畸形物质。
但对于如何正确看待室内环境检测本身及检测数据,大多数人都会有认识上的误区。希望本文的以下论述能帮助人们消除在室内环境检测上的认识误区,正确对待生活中有关室内环境污染的相关问题。
装修以后的室内空气就不会有污染很多人认为,购买的是环保材料.装修后的室内环境一定合格。实际上,市场上的装修材料鱼目混珠。其检测报告也有送检和抽检之分,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多为送检报告,只能证明送检产品合格,既便是抽检,其代表性也极其有限,未必代表消费者购买的那批材料;如所购材料的确为环保型,也只能说明其有害物的释放量在一定的界限值以下,并非不含有害物质,如果在室内大量使用,仍然有可能会导致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限量超标。
宣内环境检测结果必然相同即使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设计,使用同样的材料,但装修毕竟是手工过程操作,装修材料的用量不可能完全一致且房间的通风条件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如此相同条件下不同房间的检测结果存在差异应属正常。即使同一房间,面积较大时,不同测点也可能有明显差异,因此检测规范对大面积房间的检测点数有相应的规定。
装修材料散发有害物质的量随时间推移呈下降趋势,材料、用量符合有关要求时,一般7―14天渐趋稳定,因此建筑、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全部完工7天以后,家庭装修最好一个月左右,再开展检测工作。这期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以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使检测结果更接近于实际使用时的状况。
工程验收的室内环境检测是监控建筑与装修工程中所用建筑、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结果合格只代表在封闭1小时的情况下,由装修材料导致的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会小于界限值。大量投入使用后,由于室内条件发生变化。由外购家具、生活起居等带来其他污染源。此时室内环境状况也会有所变化,不能认为彼时合格,此时一定合格。如果要了解使用时的室内环境情况,家庭检测时建议封闭8―10小时,在家具都进场的情况下检测结果更接近于线、居室内感觉不到有难闻的气味,就不存在污染
对此,要说明两点:第一,不同污染物有不同气味,人们对于不同气味的敏感程度因人而异,且相差甚远,例如,大多数人的甲醛嗅沉阈为(0.06-0.07)mg/m3,而有的人可高达2.68mg/m3,这种人虽然感觉不到气味,但同样会受到伤害;第二,并非所有散发出气味的物质都在室内环境检测要控制的范围内,换句话说,就是有异味。也并不代表室内环境检测一定不合格。
当检测结果符合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系指各种污染物检测结果及各取样检测点的检测结果两个方面,均要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否则,不能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当检测结果不符合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再次检测结果符合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相应提高,全装修住宅的越来越成为居民生活的首先。而由于装修不当所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危害,由此关于其室内环境质量监制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装修监理人员对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2)室内装修的选料!使用花岗岩等含有较高放射性天然石材的室内氡浓度易超标;
为了防止家庭和写字楼室内空气中由于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制定装修设计方案!特别是房间的地面材料,最好不要大面积使用一种材料,合理计算控制房间里大芯板等人造木板的使用量。
(2)科学地选择施工工艺!正确选择墙体封闭材料,油漆最好选用漆膜比较厚、封闭性好的。
(3)严格执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控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4)注意室内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净化。有条件的应该尽量让室内通风一段时间再入住,使室内有害气体尽量释放,特别是有老人、儿童和过敏性体质的家庭,一定要严格控制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
(5)对新装修住宅室内空气的检测!新装修的房子不要急于入住,应该先找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听取专家的意见,选择合适的入住时间。要选择正规的检测单位,注意看是不是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是否是自己拥有专门的实验室等。只有这样的检测部门检测的数据有可靠的保证,不致于造成误导。
[1]何小军.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J].广东建材,2008-10-20.
室内环境污染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会产生极为严重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于身体素质较差的老人与儿童危害更甚,室内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影响不可小视,长时间生活在受污染的室内环境中会导致人体出现各种疾病情况。通常室内环境污染物质及其来源途径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大类型:①物理污染。这一方面的污染主要是来源于各种交通工具所产生的噪音、室内照明设计不合理导致的亮度不足亦或是亮度过大、因室内湿度过大而导致的石棉污染等问题情况;②化学污染。此种类型的污染主要就有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氧化物等各种类型的无机物污染;而苯、二甲苯、甲醛等有机物污染则主要来源于建筑装修所应用到的不合格装修材料、胶黏剂、涂料等;③生物污染。这一种污染类型主要是因未能够做好对室内环境的清洁工作,并且因室内通风较差及湿度加大导致的微生物细菌滋生。此外,对于花粉的过敏现象也属于是一种生物污染类型;④放射性污染。这一类污染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土壤、自来水以及天然气管道当中所释放出的放射性氡气,另外采用石材所制成的大理石台面、铺设的大理石地板等会释放出γ射线,这也是放射性污染的主要来源途径之一。
在提取室内环境检测样本之时,应注意控制好以下两方面的内容:①确保在装修完成1周内对室内环境的污染物质进行检测,均匀分布检测点,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点应当与墙面保持>0.5的距离,和楼地面高度保持在0.8~1.5m的距离,并在检测过程中对现场环境的大气压及温度条件加以详细记录;②合理控制现场取样数量,针对建筑住宅进行环境质量检测时,要确保所检测的数量不小于5%,同时房间数量不低于3间,若房间数不足3间便应全部予以检测。在确保样板间污染物质浓度低于标准要求,便可将所抽检的房间数减少一半,但也应大于3间以上。若室内污染物质检测浓度仍旧超标便应查找原因并予以处理。
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当中对于建筑室内的污染物质测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可采用此标准来针对建筑装修空间室内环境中的甲醛、氨、氡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可采取的检测方法具体包括酚试剂分光光度法、靛酚蓝分光光度法、活性炭盒法、气相色谱法等检测方法。同时也可选用现场仪器测定方法。
(1)若经检测建筑室内有害物质浓度符合相关的建筑污染标准限定要求,即表明该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要确保每一检测样本与各有害物质检测均应符合于相关的室内环境检测标准要求;(2)若室内环境中的有害物质仍超出限定标准,便应及时查找出问题原因所在,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加以处理,在处理完成后继续实施检测。并且应在再次检测时需确保所检测的数额要高出上一次检测数额的一倍以上。
在对建筑装修空间室内环境质量采取预防与治理工作之时,可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实施,现具体分析如下:①选取质量合格的室内装饰材料,要能够完全符合于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所用建筑装修材料的绿色、环保。一般而言,主要导致室内出现污染情况的便是在室内所铺设的地板。若条件允许应尽可能的选用原木家具与建筑材料。此外,大理石等天然石材会释放出γ射线,因此具有一定的放射性特征,因此在室内装修时应谨慎选用。此外,在施工工艺的选择方面也应当尽可能选用天然、环保无污染的工艺手段,装修时应尽量不用纤维板及胶合板等人工合成板材;②相关的专业设计人员应尽可能促成对装饰品的机械化生产,将成品能够在运送到装修现场后直接予以安装,从而避免在装饰涂料环节所产生的污染;③开窗通风是降低室内污染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的一项方法措施。在开窗通风的过程中应注意窗户开启大小的适当性,切忌为了贪图尽快排出室内污染气体而将窗户开的过大,而导致装饰顶板被吹裂,因此一般情况下通风直径以不超过200mm较为合理;④要明确掌握在建筑装修过程中所应用到的各项材料其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与室内温度的相关性,材料应用时间和通风程度的相关性,以实现对室内温度与通风程度的合理控制。若条件允许,一般在春秋两季进行装修施工效果较好;⑤活性炭因其具有大量微孔的独特物理特性,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吸毒能手,活性炭口罩,防毒面具都使用活性炭。活性炭可以很好地吸附室内漂浮的各种气体分子,在使用活性炭去除室内污染时,尽量放置在含胶粘的板材与油漆附近,利于吸附。
总而言之,对于建筑装修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及防治工作,应当由工程最初实施的源头来做起,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全程控制,合理把握好每一道施工环节,始终将人居环境优化理念作为建筑装修的指导原则,为装修出能够完全达到客户满意度的建筑空间而不懈努力、奋斗。
生物检测,是刚兴起不久的一种用于检测环境污染情况的新型技术,由生物检测理论发展而来。生物检测的最终目标是为环境监测提供具体且实际的生物学依据。这些依据大多通过分析、比较生物基因、生物结构等相关因素在现实环境中的变化情况得来。一般情况下,环境中一旦有污染物侵入,相关生态系统就会产生相应变化,与该系统对应的结构或功能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系列变化类似于蝴蝶效应,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同时,这些变化最终会以特殊方式呈现出来,让人们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和分析这种变化。常规来讲,这些变化的最终表现形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分子性能的改变,一种是细胞结构的改变。总而言之,生物检测就是利用相关仪器、技术、理论等对这些变化及其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检测、控制。
对比其他环境监测,生物检测的特点更为明显,其优势也更加显著。生物检测技术的特点主要有八点,即简便性、经济性、连续性、灵敏性、直观性、长期性、非破坏性以及综合探测性。而生物检测技术的优势则可归纳为三点:第一点,生物检测技术比传统检测方式更加全面。采用生物检测技术能够对监测对象的生长环境极其变化进行整体系统地分析,能够具体、直观地知道污染状况。第二点,生物检测技术比传统检测方式更加精准。传统的检测方式仅用于分析检测对象,对其他指标的说服力较弱,同时也不具备相应指标的评价能力。而生物检测技术不同,生物检测不仅能够系统分析检测对象,并能通过分析研究生物内部情况准确知道引发环境变化的具体污染物。第三点,生物检测技术对个别特殊物质的检测灵敏度高于传统检测技术。在无法判定污染物的具体组成物质时,可以通过生物检测技术中的生物富集、生物放大以及生物累积等相关效应进行检测。
常见的用于土壤污染方面的生物检测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动物检测法。选择对土壤中有害物质反应极为灵敏的动物进行土壤检测或土壤污染观察。作为敏感度极高的动物,蚯蚓经常被选为土壤质量检测的最佳对象。第二种,植物检测法。选择合适的植物作为指示性植物,以检测土壤的污染情况。部分植物对某种特定有害物质的反应极为敏感,一旦土壤中含有该物质,植物就会立即作出反应。第三种,微生物检测法。这是通过分析微生物在土壤中生长的前后情况而进行的土壤污染检测。土壤中正常存在防线菌、霉菌等在受到污染后会引发微生物群的集体改变,通过这种方法能够对土壤污染情况及相应状况进行整体分析和全面评价。
针对大气污染方面,人们常用的生物检测方法也有三种。第一种,SO2指示植物法。这种方法常用的指示植物有苔藓、水杉等,这些植物在受到SO2污染后会呈现特定的特征,即叶子或叶子维管束部分出现形状、颜色改变等情况,同时还会出现各种颜色的伤斑。第二种,氟化物指示对象。这类方法的常用指示植物有梅、大蒜、杏、大蒜等,与第一种同理,这些植物在接触到氟化物污染时,其叶片形状会变为尖形,伤斑多为红褐色。第三种,NO2指示植物。柑橘、向日葵等植物受到污染时,叶子会出现不规则性伤斑,颜色变白或变黄褐色。综合来讲,对于大气污染,生物检测的基本原理就是利用植物对特定污染气体的反应进行气体污染情况检测和空气质量分析。
针对水体污染,常见的生物检测方法就只有两种,一种是指示生物法,另一种是微型生物群落检测法。前者属于最为经典的生物水体污染检测,是利用指示生物来感知水体中是否有其敏感的污染物种类存在,并不断深入分析水体污染物的相应情况。由于指示生物的生长活动地点都比较固定,其生命周期也相对教长。由此,便可对水体进行前后对比分析,并轻易研究出水体污染物质及其污染情况。而后者则是对整个水体中的微型生物群落进行比对分析。在具体的检测过程中,聚氨酯塑料法的运用最为广泛。通过在污染水质中放入聚氨酯塑料或泡沫,能够快速收集水质中的微生物,将这些微生物作为检测对象。通过对比分析检测对象及其群落变化,能够精确检测出水体的污染情况和相关污染物质。
2)对象。期间核查针对的是在用仪器设备、能找到核查标准的设备,不是所有设备都要进行期间核查,符合以下条件的需是进行核查。一是性能不太稳定、漂移大的设备(如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气相、液相等)、使用频繁(如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天平等)或频繁携带到现场检测(大气采样器等);二是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等)导致精度变化的仪器、维修或搬迁后的仪器设备;三是对检验结果有重大怀疑或者出现结果纠纷时。
3)方法。最方便执行的方法是,选用标准物质进行比对,若需核查的项目没有标准物质,可以参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对仪器的参数进行评判。
4)周期。主要通过仪器的稳定性、不确定度临界值的程度来进行判断,一般稳定性好的设备,检定期内核查一次即可,稳定性差、使用频繁的设备应增加其核查次数,遇到仲裁、数值有争议等问题时,可随时执行核查程序。
5)参数和量程的选择。期间核查并不需要对仪器设备的所有检测能力进行核查,核查时重点选择漂移较大、使用最频繁的参数和量程。
1)计划。每年初应制定期间核查年度计划,其计划应包括核查仪器设备名称、参数名称,核查所选用参照标准、时间、人员、评价等内容,以便监督管理。
2)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待核查仪器设备名称、目的、适用范围、方法、参照依据(检定规程、校准规范),选择参数,具体操作步骤等。
3)记录。应在进行核查的同时如实填写,至少涵盖仪器基本信息(仪器名称、管理编号、使用时状态、环境条件、重要参数条件)、所选用的核查方法、核查结论、时间以及核查人等内容。
4)后评价。核查结束后对结果进行评定,出现指标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按相关程序文件及时执行,或维修或送检,经维修的设备,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的才能继续使用。
1)适用范围:中心分析室所用北京普析公司的可见分光光度计T6(包括新悦、新世纪)、TU1901。
2)检定依据:《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3)环境条件:电源:220±22V,50±1Hz;环境室温:10℃~35℃;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仪器不应受强光直射,周围无强磁场、电场干扰,无强气流及腐蚀性气体。4)检定项目:波长准确度、线)核查周期。核查周期为一年,最迟在距离检定期限六个月内执行。
6)检定方法。①波长准确度核查:接通电源,调节波长至500nm,预热15分钟;称取2.2g分析纯氧化钴至于100mL容量瓶中,用0.1%的盐酸溶液溶解并定容到刻度;用去离子水调透光率至100%;分别在505nm,510nm,515nm,520nm波长下测定氧化钴溶液透光率。②线性核查:接通电源,调节波长至510nm,预热15分钟;用去离子水调吸光度为零;测量上述氧化钴溶液(此为A液)读取并记录吸光度值;量取10mLA液,加10mL0.1%的盐酸溶液摇匀,得到稀释(B液),测量B液,读取并记录吸光度值。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公国务院和水果内、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环境状况公报。”[2] 据此,我国现行环保法中的年检测制度是由环境检查制度与环境监测制度组成的。所谓环境检查制度,就是指由环保主管部门及其他的相关职权部门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并按照相关的环境标准,对污染物排放单位或个人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而所谓环境监测制度则是指特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环境标准对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制度。[3] 目前,我国的年检测是以环境检测为主的,在此基础上,由法定的环保职能部门每年不定期地对本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人的排污状况进行执法检查。我们认为,我国现行的环境年检测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弊病:
《环境保护法》第11条在规定环境检查制度时,仅规定环保主管行政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检查,并且也只规定了排污单位对检查进行配合的义务,然而,却没有规定对排污的个人进行检查,也没有为排污个人在配合检查方面设置任何任务。我们认为,这是我国环保法年检测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这是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也已经成为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一类重要主体,例如,城市中的各类小地摊的摊主、农村养殖户、机动车的驾驶员等等,这些个人所排放的污染物也正在日益影响着我国的环境。然而,我国现行环境年检测制度却并不适用于这些对象。我们认为,这在客观上纵容甚至刺激了某些排污个人的排污行为,是我国环境年检测制度的一个重大失误。
我国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测时必须依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环境标准来进行,但由于在环境立法指导思想方面的滞后性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很多环境标准都无法适应环境检测的需要。例如,在城市区域噪声排放方面,我国迄今还在适用1982年制定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而在企业噪声排放方面,我国迄今也还在适用1980年制定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而这些环境标准由于制定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仅与我国当时环境问题的状况相适应,因此,现在依据这些标准进行年检测,不仅会导致标准过低,无法使排污主体得到本应有的惩治,且也极易使人们对我国环境执法的力度产生怀疑。这已成我国环境年检测的又一个弊病。
从实践方面来看,我国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据检测结果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时,往往都将罚款作为首选,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使违法排污者受到惩戒,还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4] 这样一来,很多企业只要一次性缴足罚款,就可以“一劳永逸”,从而导致不少排污大户能够随心所欲。这种在责任承担上的重罚款而轻防范的做法,不仅不利于防治环境污染,且极有可会放纵企业排污,加重环境污染。
当前,由于没有国家机构设置法的规定,我国在环保的机构设置上极不健全。目前,“在全省一级的环境保护机构中有近半仍归口建设部门,地市一级则更多。”[5] 而这一点不仅使我国环境年检测缺乏必要的执法机构,并直接影响了我国执法队伍的建设。此外,在我国某些环保机构特别是地方环保机构在进人问题上,由于把关不严,或屈从于各级政府的人事安排(如在本单位安排某些军队专业干部等),使许多不懂业务、文化程度不高的人进入了环境执法队伍。这些人员由于不熟悉环境法律规定且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素养和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对某些具体案件,或随心所欲,或凭个人利害去处理,或相互推诿,使违法执法、执法不当或怠于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6] 这一问题的存在也成为影响我国环境年检测公正性和及时性的重要因素。
针对以上我国环保法中现行的年检测制度的上述弊病,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应对策建议:
具体而言,应当修改现行《环境保护法》第14条的规定,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的规定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或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这是完善我国环保法中的年检测制度的立法客观需要。
针对不少环境标准已经明显落后于我国环境保护需要的现状,我国应当对现行的各类环境标准进行及时清理,制定新的、适合我国环境保护实际需要的、相对更为严苛的环境标准,并废止那些已经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而失去实际意义或意义不大的标准,以便提高国家对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依据更为严格的标准对排污企业或个人进行年检测。这不仅是适应我国环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环境年检测制度的需要。
具体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检测结果确定排污主体的责任方面,应当尽可能地多重视并采取那些更易防范环境污染的惩治措施,例如责任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等,对于那些严重违反环保法的规定,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罚代刑”,偏袒或放纵相关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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